| 索引号 | gxqrlzyhshbz/2025-0000130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10-10 |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高劳人仲案字﹝2025﹞第339号(受送达人:宋广彩) |
临高劳人仲案字﹝2025﹞第339号(受送达人:宋广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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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广彩: 本委受理你诉单位临沂金辰智能制造产业园有限公司(临高劳人仲案字〔2025〕第339号)劳动争议一案,因临高劳人仲案字〔2025〕第354号裁决书尚未生效,本委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中止本案审理。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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