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gxqrlzyhshbz/2026-000000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12-29 |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高劳人仲定字﹝2025﹞第569号(受送达人:周曙光) |
临高劳人仲定字﹝2025﹞第569号(受送达人:周曙光)
|
|
|
周曙光: 本委受理你诉临沂市明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临高劳人仲定字〔2025〕第569号)劳动争议一案定于2025年12月9日开庭审理。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委按你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