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gxqrlzyhshbz/2026-0006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5-07 |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清退企业职工死亡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公告 |
关于清退企业职工死亡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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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流程规定,个人账户余额领取需经单位或个人申报。经过排查,发现有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尚未领取,现予以公告。望相关人员的合法继承人自公告公布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其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至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办理个人账户余额领取手续。 特此通告,请互相告知。 办理地点:临沂高新区龙湖路29号高新区政务中心1601室 联系电话:0539-7118052 公示期: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2日。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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