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bsc/2019-0000048 | 发布机构 | 龙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7-11 |
| 成文日期 | 2019-07-11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龙湖城区办事处关于做好城市防汛属地管理责任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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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城市防汛仍将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为全面做好辖区2019年的城市防汛工作,充分发挥属地在城市防汛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确保城区安全度汛,根据市城管局2019年城区防汛工作会议精神、《临沂城防汛应急预案》、《临沂高新区2019年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和《龙湖城区办事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防汛队伍 各社区要按照“专业为主、群专结合”的原则组建防汛抢险队伍,指定防汛队伍召集人。切实保证人员投入并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二、强化物资保障 要备齐备足各类防汛物资和保障物品,及时补充更新,科学布点存放,合理调配使用。能够及时联系上必要的特种车辆和抢险设备,确保随时拉得出、用得上。 三、完善应急预案 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本辖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进一步优化、细化职责分工,确保务实管用、措施可行。要配套制定相应的防汛工作制度,划定防汛责任片区,指定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标准、见落实。 四、严明工作纪律 要严格执行社区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收汛令、发现汛情,坚决避免空岗脱岗。接到防汛指令后,社区书记、主任要靠前指挥,所有防汛人员要第一时间到岗到位。要及时向办事处城防办上报汛情灾情,严禁迟报瞒报。
2019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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