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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chz/2020-0000067 发布机构 高新区马厂湖镇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5-12
成文日期 2019-05-1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山北头水库运行调度方案
山北头水库运行调度方案

为规范山北头水库运行调度工作,保证山北头水库枢纽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程规范、批准的山北头水库枢纽工程设计文件及水库调度实践,制定本运行调度方案。

一、工程概况

山北头水库位于马厂湖镇山北头村西南角1公里处。坝址地理位置为东经118°8′40″,北纬35°4′15″。控制流域面积0.5km2,总库容5万m3,死库容1.5万m3。该水库建成于1961年4月,并于2010年进行了除险加固,下游保护范围内有村庄人口0.1万人、0.5万亩耕地、灌溉等综合利用于一体的小(三)型水库。

山北头水库主要建筑物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洞等组成。大坝为均质坝,坝顶高程10m,坝顶长110m,坝顶宽5m;溢洪道1座,为正槽式溢洪道,堰顶高程5m,堰顶宽5m,最大下泄流量5m3/s。

二、调度条件与依据

(一)水库安全运用条件

1.水库基本情况

山北头水库为小(三)型水库,2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最大泄流量为5m3/s。水库校核洪水位20m,设计洪水位19m,正常蓄水位18m,防洪限制水位18m,死水位10m,设计灌溉面积300亩。

2.工程安全监测与巡视检查要求

(1)山北头水库工程安全监测与巡视检查范围包括大坝、泄洪建筑物以及坝后30米以内的区域等。

(2)巡视检查的分类包括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和特殊情况下的巡视检查,日常巡视检查每日不少于1次,汛期增加到每日3次;年度巡视检查每年应进行3~4次,在汛前、汛后及高水位时,按规定的项目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在坝区发生地震或遭受大洪水以及发生其他特殊情况时应立即进行巡视检查。

(3)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时,如发现大坝损伤,大坝附近有滑坡征兆或其他异常情况,滑坡体呈异常变化时,应及时报告,并根据大坝的异常现象或存在的隐患和缺陷,提出补救措施和改进意见,并将该成果汇报高新区农业农村局、马厂湖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

(4)应建立安全监测的专业组织,实行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各有关规范、规程和工作细则,确保观测和资料整编分析及时,成果真实准确,符合精度要求。必须配备具有相应的工程技术知识和监测经验的专职人员,尽量保持人员固定。

二、防洪调度

(一)调度任务与原则

1.山北头水库防洪调度任务和原则是根据水库安全标准、防洪调度方式及各特征水位对入库洪水进行调蓄,保障大坝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应保障大坝安全,并尽量减轻下游的洪水灾害。

2.山北头水库的防洪特征指标是防洪调度的依据。

(二)防洪调度方式

1.当预计库水位将超过防线1.2m时,水库按防洪调度方式运用。

2.山北头水库防洪调度方式为正槽式溢洪道,泄洪设施为无闸门控制溢洪道,库水位上升至防线1.2m时,溢洪道自由溢流,出库流量由水库各水位对应的溢洪道泄洪能力决定。

3.当根据预测洪水水库将要泄洪时,马厂湖镇水利站应做好预警工作,并报高新区管委会防汛指挥部及通知下游管理区、村居等相关单位。

4.在防洪调度过程中,严格执行调度运用方案和上级防指指令,在遇降雨与方案计算条件不一致情况下,及时采集和掌握分析流域内降雨情况,向上级防指提出临时调度方案,经批准后执行。

(三)超标准洪水应对措施

1.当水库水位预计将要超过大坝校核洪水位,或预报水库所在流域内可能发生超标准洪水,要做好洪水调度,防止洪水漫顶,应力保大坝安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利用已有放水建筑物泄洪,必要时将水库的所有放水建筑物全部打开,尽快降低水库水位。

(2)加高加固大坝防浪墙或抢筑子埝。

(3)加强对大坝的巡视检查。

应立即按照《山北头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中险情抢护相关方案采取措施。

2.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应及时通知库区下游村居尽早完成人员转移工作,努力减小洪水对库区下游造成的灾害或不利影响;有组织地做好事故抢险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灌溉调度

(一)调度任务与原则

1.山北头水库供水调度的任务是合理调配入库水量和灌区径流,保证山北头灌区需水。

2.山北头水库按山北头灌区需水确定供水。即在充分动用当地径流的情况下,不足水量由水库供水补足。

(二)调度方式

1.当水库水位位于正常蓄水位与死水位之间时,按灌区用水需求供水。

2.丰水年和丰水期的调度运用,应及时加大用水,减免弃水,扩大水资源的利用率。

3.遇枯水年份,水库水位降至死水位时,若需水大于来水时,按来水供水;若需水小于来水时,按需水供水。

四、水库调度管理

(一)水库调度责任部门及相应职责权限

1.山北头水库主管部门为马厂湖镇农业科,调度单位为马厂湖镇人民政府;技术指导单位为高新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汛期的总调度;山北头村民委员会是山北头水库的运行管理单位。

2.水库水位低于汛期限制水位(1.2m)时,由水库运行管理单位提出调度方案,报柏林镇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水库水位高于汛期限制水位(1.2m)时,防洪调度由水库运行管理单位提出调度方案,经高新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执行。水库需要泄洪时,由马厂湖镇人民政府提前3小时以上通知下游有关管理区、村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下游安全。水库正常供水调度权限属马厂湖镇人民政府,特大干旱调度由马厂湖镇人民政府拟定具体抗旱调度方案,报高新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3.水库调度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并及时下达水库调度指令(分防汛调度指令和水量调度指令);运行管理单位负责水库的水文气象情报及预报、编制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及实时调度方案,并按照水库调度指令进行调度。调度单位对调度指令的执行结果负责,运行管理单位对枢纽建筑物的安全运行负责。

(二)水库调度工作制度

1.应严格执行调度运用、巡视检查、维修养护、防汛抢险、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2.山北头水库日常巡视检查重点是:水库水位、渗流和主要建筑物工况等,做好工程安全检查记录、分析、报告和存档等工作。

3.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水库开展维修养护,对大坝、溢洪道、放水洞及启闭设备、备用电源等加强检查维护,对影响大坝安全的白蚁危害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4.汛期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到:

(1)每天定时观测水库水位、下游水位,并计算出库流量、入库流量。

(2)做好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情况记录。

(3)定期校测水库水位和下游水位,校测水位时要求有两人以上前往。如果误差较大按水文规范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4)每天白班完成日报编制工作。

(5)收录水情电报,分析水情做出水情预报,同时修正前一天做的预报值。

(6)做好调洪演算和水库调节方案,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7)根据水情拍报任务要求及有关通知,编写水情报文及校核,并向有关防汛部门拍发。

(8)当班时接到上级的指示、要求以及处理的结果都必须做好记录。

(9)处理当班有关的其他水库调度事务。

5.灌溉需水由用水部门向马厂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马厂湖镇人民政府按要求的时间和流量开闸。在灌水过程中,马厂湖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当时天气情况与用水单位协商改变放水流量。

6.每年12月由马厂湖镇农业科进行当年水库调度总结,于次年2月前上报高新区农业农村局、马厂湖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总结内容应包括:

(1) 当年雨情、水情、沙情实况及分析。

(2) 气象、水文预报成果及其精度分析。

(3) 主要洪水过程及调度情况。

(4) 主要调度过程与调度措施。

(5) 调度计划的实施情况。

(6) 调度效果分析,包括防洪效益、生态效益及其他社会效益等分析。

(7) 水库调度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水库调度建议。

7.执行水库调度运用技术档案制度。水文数据、气象水位预报成果、调度方案计算成果、上级调度决策文件、调度运用实况数据等,应及时整理归档。

(三)应急调度

1.当水库突发超标准洪水、工程隐患、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溃坝、水质污染、战争或恐怖袭击等因素导致的水库重大安全事件时,应启动水库应急预案,进行应急调度。

2.当工程发生下述重大险情时,应采取措施,降低水库水位,启动水库应急预案。

(1) 大坝出现严重的坝体裂缝、滑坡、坍塌、管涌以及漏水、大面积散浸、集中渗流、缺口等可能导致溃坝的险情;

(2) 溢洪道、输水洞出现严重的接触渗漏、大量漏水、水质浑浊,或结构断裂、底板拱起、边墙或岸坡崩塌等,可能导致溃坝或洪水无法控制下泄的险情;

(3) 引水洞闸门卡阻、启闭设备失灵等,无法及时排除隐患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4) 地震、战争或恐怖事件等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3.当水库所在流域发生超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洪水)的相应洪水时,启动防洪预案,进行保坝应急处理。

4.当流域出现极端干旱,且水库水位达死水位时,仅限于人、畜饮水供应。

5.当水库上游或库区发生突发性污染事件,库水受到污染,应采取紧急措施,阻止污染团推移或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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