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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hxzzfj/2020-0000101 发布机构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0-11-20
成文日期 2020-11-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药品使用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药品使用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严厉打击药品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风险,根据市局印发的《全市严厉打击药品使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市监执法函〔2020〕106号)要求,我局联合区民政卫生管理办公室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专项行动,对全区123家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较好的规范了全区药品使用环节的市场秩序,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动员部署

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为重点单位进行执法稽查。区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在辖区内进行检查,检查中直奔现场、直击主题,药品方面重点聚焦祛风止痛类、止咳平喘类、抗风湿类、壮阳类、降压降糖降脂类等慢性病用药品和中药饮片,重点查处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购进使用假劣、过期失效药品,购进药品未按规定索取发票及随货出行单;医疗器械方面重点聚焦定制式义齿及有关口腔科材料、体外诊断试剂、透明质酸钠、诊疗设备等,重点查处是否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是否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是否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情形。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药品使用行为

执法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2020年全区药品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将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紧密结合,实现了对全区乡镇卫生院、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监督检查的目标,总体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落实自查促自律。建立高新区药品使用单位微信群,督促药品使用单位积极开展自查,主要自查培训学习、质量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并将自查情况及时上报我局,切实提升药品使用单位自律管理能力。

紧盯问题抓复查。我局坚持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有始有终的原则,对检查中自己发现的、上级部门督查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按要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改正要求,到达期限后指定专人及时跟进复查,将药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行动开展以来,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并立案,拟处罚款6000元。

三是深入开展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国医疗器械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日开展集中宣传,通过设置咨询台、制作展板、免费体检、发放资料、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普及药品安全知识。

(二)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以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管理、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主题,组织各药品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1次,引导药品使用单位守法自律、规范用药。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并从投诉举报中挖掘有价值的违法案件线索,严打药品使用违法行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知假、拒假、打假的能力和主动性,构建广泛参与、共同监督的药品质量安全群防群控体系,推动社会共治。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自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强化监管人员培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措施,继续保持严厉打击药品使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为公众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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