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xjd/2020-0000358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罗西街道 |
| 公开目录 | 污染防治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
| 成文日期 | 2020-12-08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罗西街道关于禁止焚烧秸秆和垃圾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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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防止秸秆、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焚烧污染空气,保护我街道生态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氛围,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为切实做好全街道露天禁烧秸秆和垃圾工作,提高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应急处置能力,构建“预防为主、疏堵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尽最大可能避免出现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事故;一旦出现垃圾焚烧,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把危害程度降低到最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日常防范和应急处置。方案中所指秸秆和垃圾,包括作物秸秆、枝叶杂草、生活垃圾,碎布边角料、塑料、橡胶、油毡、皮革、沥青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以及其它可燃烧产生烟尘或异味的物质。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街道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专项领导小组 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恩豪同志任组长,街道分管领导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居(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科,由倪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成立以各村居(社区)书记或主任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加强组织保障,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对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行为的日常监管和处置工作,确定分管干部和工作人员,明确监管责任。 (二)整合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建立发现、管控、查处机制,充分发挥工作区、村干部和村级保洁员的作用,实行常态化巡查,第一时间对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行为进行阻止,对故意焚烧垃圾造成人员伤亡或他人财产损失的,以及对不听劝阻,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上报政府依法予以查处。 (三)明确任务,狠抓检查督办 各村居(社区)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开展巡察,坚决禁止群众在田间、林地、交通干道等所在辖区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对随意焚烧秸秆和垃圾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对焚烧秸秆和垃圾造成财产毁损的,责令当事人赔偿、恢复原状或者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重大环境保护和安全事故的,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依法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街道纪委、监察室将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提高全民意识 露天焚烧秸秆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行为,不仅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林业、土地造成破坏,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而且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平台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的危害性,筑牢群众禁烧秸秆、垃圾的法律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自觉性,为垃圾、秸秆禁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街道上下要认清当前禁烧工作的严峻性,紧紧围绕禁烧问题抓好各项工作,努力营造生态良好、生活舒适的环境,要保护绿水青山,打造金山银山。 (二)加强学习,掌握政策。务必了解环保、认识环保、精通环保,运用过硬的环保知识和有效的法律手段来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通过环境的保护来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明确职责,严抓严打。要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工作制度,要把禁烧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各工作区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包路段、包地块,包保责任,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确保白色秸秆和垃圾在我街道“燃”不起来。 (四)强化宣传,形成自觉。要充分利用公告栏、微信、广播等加强禁烧知识的宣传,把环保工作记在心上,抓到身上,鼓励群众自觉加入到环境保护中,确保禁烧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罗西街道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专项领导小 组 2.罗西街道禁止焚烧秸秆和垃圾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1: 罗西街道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专项 领导小组 为加强街道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恩豪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周美荣 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委员、 政协联络室主任 车君生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倪 宾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 赵德龙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晓旭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委书记 吕思情 党工委宣统委员 符光宗 党工委组织委员 赵保乐 办事处副主任 张维强 办事处副主任 马秀海 办事处副主任 郑国彬 副科级干部 杨文星 副科级干部 方晓波 副科级干部 赵智敏 副科级干部 李春玲 副科级干部 孟长伟 副科级干部、朱隆工作区书记(兼) 周洪斌 副科级干部、黄埝工作区书记(兼) 任传桥 副科级干部、机要文秘科科长(兼)、 人武科科长(兼) 徐宏国 副科级干部、岑石工作区书记(兼) 邓永青 副科级干部、磊石工作区书记(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罗西街道农业科,由赵德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罗西街道街道禁止焚烧秸秆和垃圾工作 责任分工 一、农业科: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部门、各村居(社区)做好秸秆禁烧各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宣传、信息收集、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城管科:要加强巡查密度,强化联合执法,对街道主次干道的垃圾焚烧行为及时处理。 三、环卫园林科:联系环卫公司,加强对环卫保洁人员管理,及时收集垃圾,对生活垃圾禁烧按规定办理。 四、生态环保科:及时收集工业垃圾信息及处理方式,对违规排放及运送垃圾者按规定处理。 五、街道宣传科:要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对因焚烧秸秆和垃圾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进行曝光。 六、街道纪工委监察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明察暗访,加强督促检查村居(社区)执行情况,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作落到实处。 七、派出所: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人,要予以严厉打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对拒不执行禁烧通告或以各种方式阻挠、妨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八、村(居)委会: 1.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各村委会是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 2.建立包干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好街道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和队(组)长作用。建立村干部包片、队(组)长地块的工作制度,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3.加强督查。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取得实效。 4、强化问责机制。对初次发生火情的村居,街道在该村召开现场会,由村居负责人做表态发言并通报批评,对二次及以上发生火情的村居,纪工委及时跟进,给予相关责任人停职检查,纪律处分等处理方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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