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zb/2018-000005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
| 公开目录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发布日期 | 2018-06-18 |
| 成文日期 | 2018-06-18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第三十中学“文明处室”评选方案 |
临沂第三十中学“文明处室”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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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适应工作新常态的要求,切实提高各处室、教研组的集体荣誉感,不断提升全体教干教师的文明形象,不断增强教干教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凝聚力,特开展“文明处室”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处室、各教研组 二、评选分组: 1、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政史地组、理化生组、体育组、音信组 2、校长室、副校长室、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总务处、会计室、餐厅、宿舍、工会、图书阅览室、警务室 三、检评项目: 1、整体形象、校产维护 20分(总务处检查提供)。 2、办公行为、文化氛围 30分(教导处检查提供)。 3、卫生打扫、室内物品放置、教师办公环境30分(工会组织检查)。 4、考勤20分(办公室提供)。组内成员每迟到一次扣1分,请事假一天扣2分,请病假1天扣1分,旷工一天扣10分。每月一汇总,集体考勤低于15分者不得评为文明处室。 5、通报批评扣分,根据受批评情况给予该组扣相应的分数。严重者,当月不得评为文明处室。 6、检查时间锁门的不予检查,不能评为文明处室。 四、检评结果: 1、由工会牵头,设立有各处室职员、各年级教师代表广泛参与的检评小组,每周不定时抽查1到2次。 2、由办公室汇总当月该组组员出勤情况。 3、按处室的三分之二设一、二等奖,每月按获奖等级配发办公用品,获一等奖处室授予“文明处室”流动红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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