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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zb/2018-0000062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公开目录 公共企事业单位 发布日期 2018-07-26
成文日期 2018-07-2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第三十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临沂第三十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的财物管理行为,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望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学校实行财物包干制度:做到“物物有人管,人人都管物”,谁用谁负责;实施损坏公物赔偿制度:自然损坏由学校统一维修,人为损坏由损坏人负责,找不到损坏人由管理责任人负责赔偿。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出库报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并登记固定资产帐,方可使用。

财物包干

(一)教室内财物管理:

班级使用保管的财物,人为造成的损坏,维修或更换由班级负责,情节严重的以年级为单位统计上报总务处,维修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自然损坏的由学校统一维修更换。具体细则如下:

1、新生入校时,总务处一次性配备课桌凳、门锁两把、教室内照明风扇设备等,以上物品连用三年,直至本届学生毕业,平时如有损坏,由班级负责修理,情节严重的上报总务处,维修更换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2、桌凳:

(1)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班级桌凳由学校统一编号造册,一物一卡,责任到人,卡、物、人必须相符。

(2)不经管理人员批准,任何人不得挪用,平时抽查,假期盘点,如有丢失或损坏,每张桌子赔偿100元,凳子每条赔偿20元。同时上报总务处给予量化扣分。

(3)多余桌凳及时到校产办公室上交。不能使用的课桌及时到校产办公室报废,并说明报废理由,经总务主任批准后,方可报废。

3、教室的门:要教育学生爱护,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损坏严重的由总务处汇总后统一修理。修理工料费一切由班级负责,故意破坏者加倍赔偿,严重的换门(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4、卫生工具包干:各班每学期配黑板擦一个、笤帚8把、扫帚4把、土扒子一个,拖把4把,以上物品包干一学期。领用时总务处作好签字记录,期末结算,多用者自费。

5、其他财物:

(1)各班门窗、玻璃要完好无损,平时如有损坏,各班负责及时更换(包括卫生区内的),所需工料费由责任人承担。

(2)窗锁、门抓手、灯架、墙壁开关、风扇调速器等物件少或坏一个,各班主任负责及时上报总务处并说明损坏原因,再由总务处人员更换,但所需工料费由责任人承担。

(二)办公室物品

1、各年级组、科室内桌、椅、橱、表等开学一次性配齐,履行填卡签字手续。总务处要及时核对,发现缺失、丢失,由年级组长或责任人查找,确实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2、办公室内办公用品(笔、墨、备课本、教学用教具、台式手提电脑、打印机等)及时配给。由本人保管使用,平时丢失不补,如有丢失,自费购买,不得耽误教学。

3、办公室内生活用品(脸盆、盆架、土扒子,整容镜,暖瓶等)一次性配齐。平时丢失不补。每个办公室每学期发拖把2把,笤帚2把,香皂1至2块,毛巾每人一块,开学初发放。

4、以上办公用品如有损坏,需报损的按固定资产报损程序及时报损。

(三)宿舍内财物管理

1、学生宿舍:门窗玻璃、室内橱、桌等物品由各班住宿生管理,如有人为损坏自费装修。双人床定人定位,住宿用品先交款,后安排使用,如有损坏,由各年级查明原因上报总务处,维修更换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学生宿舍严禁学生自带电器(充电器、电热快、电热毯等各种用电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相应设备外,对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2、教师宿舍:教师宿舍内公物由住宿者管理,如有损坏由住宿者照价赔偿;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如电炉子,电暖气,电动车用电器等),每发现使用,没收用电器,本人写出书面检讨,并校内通报批评;教师每个宿舍每学期供笤帚1把,拖把1把。

(四)其他

1、教师用办公电脑、平板电脑、硬盘等电子办公物品必须办理固定资产借用手续,采用“借用保管”方式,由教师个人使用保管。若出现损坏或丢失,一律由个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并且不能影响正常教学的使用。

2、教师借阅图书,如有丢失,根据教育局图书制度由借阅人赔偿。

3、学生借阅图书,如有丢失,根据教育局图书制度由借阅人赔偿。

二、用电管理:加强全校师生的安全、节约用电教育,让大家牢固树立“从我做起,从节约每一度电做起,”做到节约用电合理用电。

1.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坚决杜绝长明灯现象。

2、正常天气,学校要求上午7:30分关灯,下午4:30开灯。阴雨天气,冬季酌情掌握开、关灯时间。

3、严禁个人使用电炉子等非教学用电,如发现后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和罚款。

4、各教室、办公室和电器设施属公共财产,不允许乱放和修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责任人按学校规定赔偿。

5、学校电工经常检查用电情况,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保证做到节约用电,安全用电。

三、用水管理:

1、学校自来水设施是为方便师生用水而设。全体师生应树立节约用水观念,增强节约用水光荣、浪费水可耻的意识做到节约每一滴水。

2、自来水用后,应及时将水龙头关上,防止长流水的现象发生。

3、对用后不关水龙头者,批评教育,并扣相应积分.

4、总务处派专人负责用水的检评和督促。定期检查用水情况和用水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维修。

四、财产报损,要办理报废手续,由保管人提出报废申请,总务处和部门负责人验收原物同意报废后再报校长室审批,大型或贵重物品报废要上报教育局审批。

五、检查评比;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对各部门校产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期末总结评比,对能科学合理管好校产的予以公开表扬与奖励,对不能管好用好校产、造成损失的予以批评或要求做出相应赔偿。

实行日检查,周公布,月总结制度。根据损坏物品的种类和损坏程度予以1至10分不等的扣分。责任班级自行维修后上报总务处可不扣分,不能自行维修的书面上报总务处后由总务处人员维修,总务处维修不了的由学校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但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或责任班级承担。无论处室或班级不以书面形式上报维修申请的,总务处一律不予以维修,以便规范实施校产管理制度。

班级每月设立积分50分,每月结束时按积分多少纳入政教处组织的班主任月综合考评赋分总分中。学期末,根据校产检查情况评出优秀科室和先进班级,进行综合奖励。

校产管理是整个学校工作的基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各年级、各处室要把财物管理工作作为我校整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我校的校产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把我校的校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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