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zb/2018-000006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
| 公开目录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发布日期 | 2018-08-01 |
| 成文日期 | 2018-08-01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第三十中学资产、财务与经费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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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此《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定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任何人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购买人、接收人签字,再由后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不得付款、入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学校财务管理人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以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依据来访的公函,并按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由学校同意,并确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培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与签字报销时作为附件附后。 (3)上级安排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制度执行。教师外出学习或开会,提供纸质通知并填写《外出学习审批单》,经教育局和学校批准后由学校统一安排车辆,外出学习或培训伙食及交通补助标准如下:两项费用均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伙食补助:省外补助100元/人/天(除西藏、青海、新疆120元/人/天) 市内交通费:省内其他市补助80元/人/天,临沂市内各县50元/人/天,交通补助只报销往返两程补助,出差之间的交通费需提供车票,临沂市五区内不报伙食和交通补助。 3、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校长室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校长室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进行相应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超过2000元的须有教育局审批;50000元及以上须有政府招标采购。大型支出项目必须由校长室会议决定,并付有会议机要,并签订合同或协议。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安排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报销,大宗物品的购买须由三人或三人以上,购买的物品一律交到学校库房或器材保管处保管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人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走。 (3)领取办公用品,由使用人员写出申请,科室领导签字审批,库房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库房和实验室、器材室管理人员发放。如物品不足,由管理人员做好记录,报总务处汇总经校长室批准后三个工作日内购买到位。 4、其他费用 (1)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由校工会组织人去看望。 (2)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按其他有关文件执行。 四、收费制度 1、认真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通过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示,以求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许可制度,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入均使用财政局提供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统一开票上缴财政专户。 3、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和相关的收费办法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或提高收费标准。同时填好收费登记卡,班主任、家长均要签字。作业本费于学期结束时向家长公布结算清单,并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4、对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加学生交费。 5、凡违反本责任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的报损或变卖,原价值在100元以内的由总务主任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卖。大批大金额资产处置必须执行审批制度,由各室管理员上报,学校校产管理员汇总,总务主任核实,分管校长核准,校长签字后报教育局、财政局审批后方可处置,残值收入上缴国库。 4、各办公室新添固定资产,必须经后勤分管领导统一调配,固定资产管理员登记造册后方可使用。 5、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分管领导的同意,持借条到库房管理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管理员有责任追回。 6、学校校舍等的基建或维修,不到2000元的由学校研究后实施;超过2000元的大型修缮先论证,再报局审批后方能实施;50000元及以上的报教育局、财政局招标实施。 六、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扭亏为盈民主管理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组负责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帐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七、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报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算说明书。 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八、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末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九、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分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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