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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zb/2018-0000070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公开目录 公共企事业单位 发布日期 2018-10-16
成文日期 2018-10-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双月湖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临沂双月湖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学校特点,制定本规定。

我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我校实行教育局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运行体制,只设学校报帐员,在校长领导下,在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

二、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我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2.我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学校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教育结算中心,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我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等。

2.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学校的各项日常开支须由校领导和民主理财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再由校长审批;大额开支、基建投资、设备添置,由校领导和民主理财会议集体讨论后报教育局领导审批。

(三)财会人员职责

1.会计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票据合法、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学校事业发展和经济活动的预测、规划、决策,学校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运用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2.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发票、票据,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发票、票据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及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严格掌握备用金限额和备用金使用范围,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报帐人员负有出纳的职责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⑴及时将学校收入解缴银行,并将收入记帐联和银行存款回执交区结算中心入帐;

⑵在20000元备用金范围内支付学校各项支出业务,并及时向区结算中心报帐;超过20000元的支出业务应按批准权限规定执行。

4.做好财务分析。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财务管理以及事业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5.每月定期对本单位开支情况进行公示。

三、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校产管理员负责财产明细帐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颁发、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当部门管理员调换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

校产管理员分管财产、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随时记录分管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财产、设备由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理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校产管理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二)资产的帐、册

部门管理员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学校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

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申报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收回的变价款转入修购基金。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四、收费管理

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行风建设,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要求,规范我校收费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收费,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学校收费票据,严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据。

加强代收费的管理,代收费要按规定统一收缴,集中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项目列支,每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清,列明细向学生公布,余额退还。

五、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在经济业务处理中查错防弊,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学校财物的安全完整,我校特制订学校内部牵制制度。

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报校长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须经校领导和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决定。学校财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

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货币资金实物形态保管和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财产物资保管和反映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

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我校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公开学校经费收支的项目和内容,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学校年度收支预、决算应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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