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spfwj/2020-000032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公开目录 | 本级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
| 成文日期 | 2020-05-07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高管办发〔2020〕14号《高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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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政策解读
日前,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高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临高管办发〔2020〕14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现就《分工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提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4大类24项重点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9号),提出了4大类22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号),提出了4大类22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制定了具体推进措施。根据国家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本《分工方案》。 二、主要内容 《分工方案》包括22项重点任务69条具体落实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持续做好区级高频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工作并规范运行。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落实国务院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减证后的监管和流程优化工作。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再造企业开办流程,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20年3月底前全区压减到 0.4 个工作日以内。 (二)切实加强公正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监管规则和标准,抓紧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公正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承诺制,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大力实施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使用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更大范围“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大力发展服务业,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四)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加快制度创新流程再造,破解一批营商环境痛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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