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gxqdzbgs/2021-000009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本级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10-16 |
| 成文日期 | 2021-10-16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文字解读:关于公布《临沂高新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文字解读:关于公布《临沂高新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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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方便企业群众干事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关于公布<临沂高新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临高管办发〔2021〕48号)(以下简称《清单》)已于2021年10月15日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临沂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办字〔2021〕18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清单。 二、起草依据 本《清单》起草的主要依据是:《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公布临沂市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78号)。 三、主要内容 本《清单》共清理14个部门单位51类证明材料,涉及195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直接取消19项,实行电子证照替代事项105项,实行数据共享事项53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3项,实行部门核验事项5项。 2021年10月20日前,《清单》要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区政务服务网公布,各部门单位免证办事项清单在本部门网站和相关办事服务窗口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证明材料名称、证明材料涉及事项、政务服务部门、免提交方式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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