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履职依据 >> 政策解读 >> 本级解读 >> 正文
索引号 gxqdzbgs/2021-0000093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目录 本级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0-16
成文日期 2021-10-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关于公布《临沂高新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文字解读:关于公布《临沂高新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方便企业群众干事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关于公布<临沂高新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临高管办发〔2021〕48号)(以下简称《清单》)已于2021年10月15日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临沂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办字〔2021〕18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清单。

二、起草依据

本《清单》起草的主要依据是:《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公布临沂市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78号)。

三、主要内容

本《清单》共清理14个部门单位51类证明材料,涉及195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直接取消19项,实行电子证照替代事项105项,实行数据共享事项53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3项,实行部门核验事项5项。

2021年10月20日前,《清单》要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区政务服务网公布,各部门单位免证办事项清单在本部门网站和相关办事服务窗口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证明材料名称、证明材料涉及事项、政务服务部门、免提交方式等。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沂高新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