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fdd/2024-0000014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消防大队 |
| 公开目录 | 相关职责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二〇二四年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职责权限 |
二〇二四年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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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负责本地区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队伍的管理教育工作。 (二)掌握本地区消防工作动态,适时向政府报告工作,负责制定消防建设规划,不断改善公共消防设施条件。 (三)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组织一般火灾原因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五)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六)教育队伍加强执勤战备,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情况,指导消防救援站制定灭火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随时做好战斗准备,组织火灾扑救。 (七)负责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组织指导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八)加强队伍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条例、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队伍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战斗作风,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九)负责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队伍高度稳定,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搞好队伍后勤建设,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和指战员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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