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少年入学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临沂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2023年学校招生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划片、对口交接、免试的入学政策,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招生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谢士军
副组长:蒋德启 陈金星 任雁 李振海
成员:刘中华邓雁翔 薛连卿 张春波
郑兴奎 佟德宝 苏金星
工作小组:
组长:任雁
副组长:刘中华
成员:薛连卿 张春波 姬国锋 邓雁翔 郑兴奎 佟德宝
马原 路鹏伟 朱伟杰 苏金星 朱娅宁 杨福存
刘 杰赵 辉杨富强 司玉立 井玉和 杜庆涛王童童 唐斐艳 刘 蕾孙玲玲 孙 婷王子磊张淑慧 肖瑞鑫 刘翔宇 高纯增 司一彤 李昊雨张永梅 袁艺文 周贵顶 郭 辉孙 云高 嵩崔少红 张金法 邹 怡张艳秋
招生办公室设在德育服务处,由任雁校长任办公室主任。
招生范围及计划
1.学校招生范围:高新区实验小学、龙腾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城区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计划:27个班级,共计1375人。
四、规范招生办法
1.具有高新区实验小学、龙腾小学的毕业生
由高新区实验小学、龙腾小学依据学籍,对毕业生进行信息采集,区教育办组织复查审核,全部直升到我校就读,无需在平台报名。
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变更,申请到区内其他学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主动到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取消我校报名资格,按规定时间登陆“临沂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报名。
2.有高新区户籍及自购房产的区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按规定时间登陆“临沂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生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居住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1)报名条件:①具有小学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高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有住宅但达不到基本入住条件、未实际居住,或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未交付入住,不作为申请学位依据。
(2)所需材料: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登录和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教育专区→选择入学服务→选择【临沂市】【高新区】,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学校应根据学生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少年户籍登记时间、私有产权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①高新区户籍的学生,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高新区户籍的学生,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高新区户籍的学生,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高新区户籍的学生,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在本房产);
⑤非高新区户籍的学生,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产的。
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以房产部门信息为准),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高新城区户籍,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条件:①具有小学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务工或经商。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高新区务工者,需有我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需连续缴纳(通过“爱山东”APP现场核验参保人参保缴费信息);在高新区经商者,需在高新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工作流程:初中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后,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有空余学位的根据报名学生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录取满额后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4)积分办法说明:①在高新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高新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因居住证制度改革,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的户籍人口,在高新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高新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月数,或在高新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4.其他情况
居住佐证指:水、电、暖、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等缴费原始单据或在网上缴费记录的截图打印。
(1)小学毕业生本人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无法提供索引页)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结婚证、 领养证等材料。
(2)现场审核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原始单据、购房合同、居住佐证、《临沂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审核材料确认单》。
(3)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2022年及以后年度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予以登记,逐步建立招生片区内人口户籍、房产所有权人信息库。根据登记情况,同一套房产,自2022年起在申请小学学位6年内、初中学位3年内,只对同一个家庭提供片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位。
五、保障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协同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防止学生辍学。
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协同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防止学生辍学。
七、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权益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其义务教育入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八、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审核转入学生名单→根据学位数积分依次录取→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教育工作办公室基础教育科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转学积分办法说明:①具有高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实际入住时间计算。②在高新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高新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③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实际入住时间、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截至2023年7月。
九、加强组织领导
招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校成立以谢士军校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教育形象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克服困难,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片区内适龄少年的入学招生工作。在学校门口张贴招生宣传材料,把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个人,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0539-7952885
13305397907刘老师15065397039张老师
(咨询时间:8:30-12:00 14:00-17:00)
附件:临沂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日程安排表
临沂第二十八中学
2023年7月14日
临沂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日程安排表
实施步骤 |
日程 安排 |
工作任务 |
备注 |
宣传准备 |
6月中旬至7月中旬 |
1.拟定《临沂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完成义务教育招生区域划片及入学服务平台优化; 3.组织社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招生政策宣传; 4.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公布《临沂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招生 准备 |
常住人口子女线上报名 |
7月16日8:00至7月23日24:00 |
1.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并申报志愿学校。 |
入学申报 |
常住人口子女报名审核 |
7月24日8:00 至8月4日24:00 |
1.汇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区级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信息资源库; 3.招生学校现场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 |
数据联网比对核查 |
8月5日 至10日 |
1.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统筹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学位情况。 |
学校录取常住人口 |
随迁子女报名及 审核 |
8月11日8:00 至12日24:00 |
1.小学、初中相关学校网上公布空余学位; 2.申报小学、初中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平台选择志愿学校; 3.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积分排序,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可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
随迁子女一次申报 |
8月13日 |
1.招生学校按积分录取随迁子女; 2.招生学校提示未录取随迁子女监护人关注二次报名及录取时间; 3.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4.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再次统筹学位。 |
随迁子女一次录取 |
8月14日8:00 至15日24:00 |
1.未被初次申报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相关学校公示空余学位情况,选择申报学校; 2.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于本时段内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
随迁子女二次申报 |
8月16日 |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积分排序录取随迁子女至满额; 2.满额招生学校依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
随迁子女二次录取 |
新生报到 |
8月底 |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打印、发放录取通知书;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各自情况确定新生报到时间; 3.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阳光分班。 |
发通 知书 |
注: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