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gxqrlzyhshbz/2026-0006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就业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6-03-25 |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高劳人仲案字﹝2026﹞第64号(受送达人:临沂高新区嗯佳美容美发店) |
临高劳人仲案字﹝2026﹞第64号(受送达人:临沂高新区嗯佳美容美发店)
|
|
|
临沂高新区嗯佳美容美发店: 本委受理申请人朱浩文诉你单位(临高劳人仲案字〔2026〕第64号)劳动争议一案已立案受理。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我委定于2026年5月14日10时在临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临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